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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7-27
TAG:WIKI
用下面这段 keso 的话(完全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)来回答毕业答辩时老师的提问再合适不过了,我这表达能力确实及待加强! 站在纯商业的角度去看待用户贡献内容,自然无法理解为什么用户要为你贡献内容,因为你首先错误地把用户当打工仔或者网站的义工看待了。但如果换个角度,这问题就一点儿都不难理解。用户从来不是为任何商人贡献内容,他们只为自己贡献内容。我把照片上传到 Flickr,根本不是为了给 Flickr 贡献内容;我把网摘保存到 365key,也根本不是为了给 365key 贡献内容。谁让我先获得价值,谁就可以获得我贡献的价值,我认为这是公平的,并没有背离商业规律。 社会经验告诉我们,人们对事物的积极性永远都分左中右,在任何事情上,永远都会有最积极的一部分人和不积极的大多数。有人总是会积极地张罗各种聚会,但他们张罗起来的聚会,不可能只是张罗者自己的聚会,因为有更多的不积极的人的参与,张罗者的价值才得以显现。所以在我看来,网络互动站点的1%规律,只不过是社会现状在互联网上的反映。站在非商业的角度,并不存在更重要的1%,和不重要的99%。如果没有八,哪来的二?如果没有长尾,哪来的头部?
BTW ,也不知道 Blogbus 什么时候能把它给我弄丢的日志找回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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